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黔江府发〔2021〕5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区政府决定,确定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区级国旗主管部门,对全区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