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256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21〕58号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9-30
  • 发布日期 2021-09-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黔江府发〔2021〕5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区政府决定,确定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区级国旗主管部门,对全区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