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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2-00073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22〕24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7-04
  • 发布日期 2022-07-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发〔2022〕2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27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31号)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至10%,数字经济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23%,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5%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6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50天以上,完成市上下达的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目标任务,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落实法规政策更加有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1.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认证。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探索排污许可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管理,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

2.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全区“两品一标”认证产品新增100个。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90%。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创建一批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生产基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完善禁渔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依法加强水域滩涂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气候经济和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

3.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绿色低碳会展地方标准,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材料、新技术,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及时发布一次性用品目录,倡导酒店、餐饮等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4.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集团公司,培育一批引领型龙头企业、专业化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绿色产业集群。在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鼓励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培育发展节能医生、环境管家、全过程绿色咨询等新业态。开展产业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试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试点。

5.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节能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探索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正阳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预处理和末端处置设施。

6.构建绿色供应链。引导龙头企业推动产业上下游协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设计、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链上企业绿色化发展目标。在材料、食品、纺织、环保等行业中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7.打造绿色物流。加快绿色物流通道建设,着力提升铁路货运能力。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大力推广铁路集装箱运输,鼓励“散改集”和中长距离公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构建公铁联运城市配送体系。持续提升航空货运能力。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大力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开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等,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港口码头设施改造和常态化使用。

8.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以新材料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加强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做好政务服务和技术帮扶。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新业态。

9.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发展绿色进出口贸易。引导企业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农副产品、数字产品等绿色产品贸易。积极引导重点企业、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绿色低碳循环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认证。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10.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引导国有企业开展绿色采购,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个人选购绿色产品。引导电商企业采用绿色包装。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开展能效、水效、环境标识、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并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

1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生产企业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强化过度包装计量检查和治理,督促寄递企业采购绿色快递包装产品。鼓励发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多层次公交服务模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深化重点领域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12.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因地制宜加快区内新能源开发,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快城区配电网建设,持续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渝东南调度调峰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石柱—黔江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项目建设,形成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天然气供给网络。在重点行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13.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排水“厂网一体”管理机制改革。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短板。到2025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编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积极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依托重庆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高效化、智能化监管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

14.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提升铁路、公路和城市交通集约水平和利用效率。积极创建绿色公路、绿色客运枢纽、绿色航道,开展交通绿色廊道行动。加快城区公共充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充电基础设施100处。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积极推广应用沥青冷(热)再生、水泥路面破碎再生等技术,铺设透水性路面、降噪型路面。到2025年,高速公路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

15.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巩固国家卫生区。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建成宜居村庄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片整治示范片2个以上。

(五)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16.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协会(联盟),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智能制造、绿色农业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区级创新平台建设。

17.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将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范围。推动设立黔江区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组织申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绿色技术交易。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18.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惩污染环境,破坏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渔业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者法律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

19.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到2025年,逐步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探索建立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按照“产生者付费”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机制,逐步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差别化收费政策。全面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20.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用好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继续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税收共治,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做好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征收工作。按照国、市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2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持续引导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绩效考核评价,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监督与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推动发行绿色债券。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开展零碳示范园或零碳示范项目建设。

22.完善绿色统计标准体系。鼓励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市和行业绿色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引导本地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等绿色认证资质。执行能源消费等相关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23.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严格执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排污单位主动减排。严格执行《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探索建立的“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用水权市场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十四五”时期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协同配合、横向纵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贯彻落实。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对表全市及我区重点任务清单,主动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跟踪相关法规、标准、政策的制定进展情况,做好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各单位要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积极宣传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黔江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重点任务清单

类别 重 点 任 务 责任单位
一、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1 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
2 按照市上安排部署,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 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3 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 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4 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认证。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5 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 力。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6 开展“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7 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
8 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探索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区生态环境局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9 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 养殖。 区农业农村委
10 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全区“两品一标”认证产品新增100个。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11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区林业局
12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区农业农村委
13 加快推进村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村级回收网点全覆盖,持续开展加厚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 区供销合作社
14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15 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创建一批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生产基地。 区林业局
16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 区农业农村委
17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渠道防渗、管灌、喷灌、滴管等措施,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63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
18 完善禁渔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依法加强水域滩涂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依法查处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19 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区农业农村委
20 推进完善长江禁捕执法配套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
21 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入达到4.5亿元。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22 培育壮大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绿色流通主体,每年开展绿 色饭店创建工作,推动创建一批绿色商场。 区商务委
23 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 易。 区商务委
24 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 绿色建设和改造,支持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区经济信息委
25 严格执行绿色低碳会展地方标准,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材料、新技术,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26 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 料。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
27 及时发布一次性用品目录,倡导酒店、餐饮等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鼓励商家提供剩餐免费打包服务。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28 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集团公司,培 育一批引领型龙头企业、专业化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建成全市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到2025年,力争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
29 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试点。在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鼓励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培育发展节能医生、环境管家、全过 程绿色咨询等新业态,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先 行先试。开展园区污染 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试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 环境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水利局、区财政局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30 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 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探索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 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
31 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 区经济信息委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七)打造绿色物流。
32 加快绿色物流通道建设,着力提升铁路货运能力。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大力推广铁路集装箱运输,鼓励“散改集”和中长距离公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构建公铁联运城市配送体系。持续提升航空货运能力。 区交通局、市邮管二分局、区商务委
33 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城乡配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科学有序的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和互联互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开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等,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 区交通局、市邮管二分局
34 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8%以上。 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
35 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行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 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委
36 加强港口码头设施常态化使用,全力推进港口码头设施改造,强化设施检测与运营维护。 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7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 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 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区商务委、区城管 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38 以新材料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39 加强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做好政务服务和技术帮扶。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40 借鉴其他行业领域互联网运营模式成功经验,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新业态。 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建立绿色贸易结构。
41 发展绿色进出口贸易。引导企业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农副产品、数字产品等绿色产品贸易。 区商务委
42 积极引导重点企业、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绿色低碳循环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增强在国际 经贸活动中的标准“话语权”。 区市场监管局
43 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44 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引导国有企业 逐步开展绿色采购,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委
45 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个人选购绿色产品。 区商务委
46 引导电商企业采用绿色包装。 区商务委
47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提升绿色电力消费。 区发展改革委
48 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开展能效、水效、环境标识、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 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 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49 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 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区城管局
50 加强塑料生产企业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51 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强化过度包装计量 检查和治理,督促寄递企业采购绿色快递包装产品。 区市场监管局、市邮管二分局
52 鼓励发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多 层次公交服务模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区交通局
53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营造干净整洁 舒适的宜居环境。 区卫生健康委
54 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编制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机构 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规范,坚决制止 餐饮浪费行为。 区机关事务中心
55 深化绿色家庭建设,实施“助推绿色生活巴渝巾帼行动”,加强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村社区开展绿色实践宣传 活动。 区妇联
56 创建绿色学校,实行校园绿色管理,积极运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持续提升校园能源 与资源利用效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 措施;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在课堂教学渗透生态文明教育倡导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到2022年,全区6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区教委
57 到2022年,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确保60%以上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 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58 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行动,到2022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积极谋划百花园至舟白轨道交通项目,公交优先道里程超过50公里。 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
59 创建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创建主体,鼓励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场门店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积极参与。 区商务委
60 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民用 建筑健康性能不断改善,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 比例不低于20%,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 者监督全面推广,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61 因地制宜加快区内新能源开发,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 区发展改革委
62 加快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
63 严把能源项目准入关,新增热电联产项目,优先支持燃气机组。 区发展改革 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
64 加快城区配电网建设,持续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城乡电网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65 推进渝东南调度调峰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石柱—黔江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项目建设,形成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天然气供给网络。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66 在重点行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区生态环境局
(十三)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67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 全覆盖,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 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5%。 区住房城乡建委
68 分步分类推动排水“厂网一体”管理机制改革。 区住房城乡建委
69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短板,减少生活 垃圾填埋处理,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区城管局
70 编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积极提升黔江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
71 依托重庆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高效化、智能化监管企业。 区生态环境局
72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 区生态环境局
(十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73 积极创建绿色公路、绿色客运枢纽、绿色航道,开展交通绿色廊道行动。 区交通局
74 加快城区公共充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充电基础设施100处。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
(十五)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75 巩固国家卫生区。 全区各级各部门
76 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 筑标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 区住房城乡建委
77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建成宜居村庄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片整治示范片2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 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五、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78 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协会(联盟)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智能制造、绿色农业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与应用。 区科技局
79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 等区级创新平台建设。 区科技局
(十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80 将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范围。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 区经济信息委
81 组织申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 用。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绿色技术交易。 区发展改革委
六、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十八)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
82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质量。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渔业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偷排、直排、乱排等污染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者法律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十九)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
83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到2025年,逐步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探索建立 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 排。按照“产生者付费”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机制,逐步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差别化收费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 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黔江区税务局
84 全面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二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85 用好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重点工程建设。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86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和资源税法,继续落实好国家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落实环境,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按照国、市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区财政局、黔江区税务局
(二十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87 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持续引导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绩效考核评价,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监督与管理。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黔江银保监分局
88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有序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船舶污染责任 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绿色保险。 黔江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89 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运用“绿易贷”再贷款、“绿票通”再贴现专项支持计划,激励银行加大绿色信贷投入。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
90 根据国际出台的统一绿色债券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方 式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91 继续深入服务拟上市后备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利用绿色金融政策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等各类绿色债券。 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92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 投融资试点,开展零碳示范园或零碳 示范项目建设。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二)完善绿色统计标准体系。
93 鼓励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市和 行业绿色标准制(修)订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 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94 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积极引导本地认证机构申请绿色 建材等绿色认证资质。 区市场监管局
95 执行能源消费等相关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强化统计信息共 享。 区统计局
(二十三)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96 严格执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排污单位主动减排。严格执行《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探索建立的“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97 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用水权市场交易。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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