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2022-12928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22〕25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7-21
  • 发布日期 2022-07-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黔江府发〔2022〕2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有力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切实提升我区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

二、重点区域及违法行为:以商圈、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餐饮聚集地,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的道路为重点,依法查处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多措并举开展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开展学习教育。

四、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制造、销售、改装等行为: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违法生产、违法销售遮阳伞或消声器,非法改装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改”窝点。

五、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在摩托车使用停放较为集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区域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规范停车管理。

六、持续深化行业监管:依法加强外卖企业、外卖站点行业监管,建立约谈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对骑手的内部管理考核。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