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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3-00073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3〕35号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6-01
  • 发布日期 2023-06-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3〕3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工作安排,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主线,认真落实数字政务建设要求,持续深化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改革,从用户视角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体验。

一、提升“渝快办”应用效能

(一)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常态化查错纠错工作机制,逐项检视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准确性和易读性,并适时进行修订、评比,全面实现“同事同标”。(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依托全市统一基础应用服务能力,推广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的功能应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依托“渝快办”平台,加强电子证照动态管理,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数据的归集、互通互认和“两个免于提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渝快办”黔江站点服务能力。推动落实服务场景从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延伸。深化“E企惠-惠企政策服务专区”建设。做好“渝快办”移动端黔江服务专区维护管理,推进现有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围绕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编制公布“精准直达”“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渝快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推动实现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网上办理,推广应用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承接“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依托“渝快办”“天府通办”等平台应用场景,推动落实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推动“渝快码”在图书馆进馆、医疗机构就医等场景一码通行、扫码互认。推动川渝社保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服务。(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拓展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励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管应用领域。严格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归集信用信息数据,确保“双公示”信息合格率、及时率、修正率100%,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便捷服务能力

(七)推动高频事项网上办。全面梳理“让群众提一摞材料跑来跑去”的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措施。调整更新“扫码办”“免证办”“零材料”事项清单。探索“云窗口”视频交互、远程受理模式。(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落实高频证明材料在线申请、电子化出具。(区司法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线下事项一次办。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授权“首席事务代表”,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完善办前辅导、帮办代办、延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特殊群体上门办。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服务台账,推行“网格化+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发现需求和上门服务,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免申即享”,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告知承诺省心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探索“全程帮办、一诺准营”改革。(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规范和简化证明事项。(区司法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依规编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公布告知承诺制办理规则和事中事后核查办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涉企服务帮代办。推行政务服务进产业园区,招商项目“签约即服务”和全程帮代办,重点企业服务专员“一对一”保姆式服务,中小微企业网格化包片联系服务。进一步规范线下惠企政策统一咨询和集中兑现综合窗口。(区招商投资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跨域服务就近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渝通办”“川渝通办”、西南地区六省(区、市)“跨省通办”,推动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统一。持续推进武陵山地区四省市七地“跨省通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贯彻推动重点领域改革

(十三)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四证”联发,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做好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联合报装平台的推广应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商事登记领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企业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促进更多企业办事场景“无纸化”。推动落实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涉企许可联动办理。进一步扩大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实施范围,落实食品经营备案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住房服务保障领域。按照全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对接进度,积极推广房源查验、租房申请、退租管理等便民服务。(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以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一次办”为基础,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

(十六)科技教育和人力社保领域。严格落实川渝地区流动人口入学政策咨询通办,做好“一网集中查询、一号电话咨询”服务。落实川渝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互通互认。全面推广“智慧人社”“数字人社”。全面推行“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公安服务领域。推动全区所有户籍派出所业务“一窗通办”。深化川渝地区警务合作,推动落实公安“跨省通办”事项。推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推广落实境外人员住宿“网上办”“掌上办”。(区公安局负责)

(十八)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加强一网通办工作培训,熟悉掌握受理流程,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线上受理工作顺利开展。推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扫码办、婚姻登记全流程电子证照办理。(区民政局负责)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更多退役军人服务网上办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十九)司法行政领域。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上平台、掌上平台开展“一站式”“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负责)

(二十)交通运输领域。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动落实Ⅰ类、部分Ⅱ类超限运输许可实现“全程网办、当日办结”。深化客货运输电子证照的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应用。(区交通局负责)

(二十一)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推行电子社保卡川渝阅读“一卡通”在区内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指导运动员进行技术等级申报。(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二十二)医疗健康领域。丰富智慧医保建设内容,开展电子医保凭证、人脸识别技术全流程、多场景应用试点建设,开展医保移动支付、诊间结算试点和推广应用。推进落实成渝地区门诊特病病种统一、住院免备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持续落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面提质。(区医保局负责)推动中心医院在川渝地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三)办税缴费领域。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质效。推动落实“川渝通办”税务事项数字化场景应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黔江区税务局负责)

(二十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进一步推广应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网上评价和社会监督工作引导。(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五)加强审管衔接协同。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按照全市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全面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六)推进“一窗综办”改革。按照全市深化“一窗综办”改革方案,全面建立政府供给侧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群众需求侧由“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的政务服务机制,系统性重构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拓展实体大厅服务范围。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规范“应进必进”。推进企业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更多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推进党务、政务、商务、便民服务等集成创新,不断拓展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面。(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优化政务服务基础体系。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进一步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和收费标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打扰勘验(核验)等便捷服务方式,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时间再提速。(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质量。推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程序,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突出改革赋能和群众感受,开展政务服务“亲体验、听民声”体验活动,主动检视和整改政务服务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强化改革创新。将政务服务纳入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机制共建、工作共推、成果共享。对标先进地区,积极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举措。(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跟踪问效。突出改革赋能和群众感受,健全重点问题、重大改革等事项的交办机制。坚持智能化创新与传统服务并行,强化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改革成效的抽查检查结果运用。(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强化成效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媒体和电话回访、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便民利企举措及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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