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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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的通告

黔江府发〔202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划定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的通告》已经四届区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划定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深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文明治丧,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划定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

(一)城东街道:东至下坝社区边界;西至文汇社区与城西街道分界线;南至城东街道与城南街道分界线;北至官坝社区边界、文汇社区4组(城东中心校为界)。

(二)城南街道:东至黑山社区(1、2、3、4、5组,含正阳山景区全域)城市规划区红线为界,城东街道与正阳街道分界线;西至沙坝社区(1、2、3、4、5、6组)城市规划区红线为界,城西街道分界线;南至南沟社区(1、2、3、4、5、6组)城市规划区红线为界,青坪社区(1、2、3、4、5、6组)城市规划区红线为界,殡仪馆周围一心社区为界;北至城东街道分界线。

(三)城西街道:东至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分界线;西至水井湾社区边界、马山山脚为界;南至迎宾社区7组(高速桥)、8组王家坡、黔洲隧道出口迎宾花苑、白家湾舒心花苑为界;北至杜家湾、沿中将梁子、雷鸣山、马黄田山山脚与城东街道分界线。

(四)正阳街道:东至积富社区一组、规划一路(三丘田安置小区,小杨湾)舟白界;西至正舟路桐坪5组(罗家营安置区、坨田、松龄路、柳树湾),朝阳社区(高坎子、陈家土、大地、香树坪),群力社区(苏家坝、漆树湾、大地坪、弘龙水泥厂)为界;南至火车站方向群力4组接冯家街道渔滩社区3组、照耀社区5组边界;北至黔江河、舟白界。

(五)舟白街道:东至黔咸公路路东社区12组沿线200米内;西至舟白隧道口;南至正舟大桥、乌龟堡、黔江河为界;北至路东社区(沙河坝)中塘隧道口。

(六)冯家街道:黔永创业园区、渔滩社区3组。

二、 文明治丧示范区内的丧葬用地统一规划在仰头山陵园和各街道公益性公墓内。文明治丧示范区内的公民死亡后, 鼓励 在殡仪馆内进行殡仪殡殓活动,并安葬在仰头山陵园或各街道公益性公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 对违反《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明治丧示范区和禁葬区范围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1〕45号)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禁葬区乱埋乱葬的通告》(黔江府通〔2010〕1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