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武陵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的
通 告
黔江府通〔2012〕14号
为加强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保证飞行安全和机场正常运行,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等规定,现将加强武陵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护管理区域
(一)机场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长度为跑道两端各向外延伸500米(共3400米);宽度为跑道中心线各向两侧延伸500米(总宽1000米)的矩形区域。
(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按规划4D级机场划定):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以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该区域包含以机场管制地带基准点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的圆。
(三)八面山、牛滚塘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按照《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要求划定。
二、保护管理规定
(一)在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实施可能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设或活动,应当满足《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VHF/UHF航空无线电通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原有无线电台站,严禁擅自更改发射频率,增大发射功率,变更调制方式和辐射方式。
(三)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规划新建无线电台站应书面征求机场公司意见。
(四)机场公司发现电磁干扰应立即报黔江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排查处理。黔江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保护区内民航频段的监测,发现非法频点立即排查,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
(六)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黔江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武陵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武陵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行政村组分布表(黔江区境内)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武陵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行政村组分布表(黔江区境内)
序 号 |
涉及街道、乡镇及村居委 |
备 注 |
1 |
舟白街道 |
|
2 |
正阳街道 |
|
3 |
城东街道 |
|
4 |
城南街道 |
除:香水居委,菱角居委 |
5 |
城西街道 |
除:大庄居委、册山居委、关云村 |
6 |
中塘乡 |
|
7 |
邻鄂镇 |
|
8 |
水田乡龙桥村 |
|
9 |
冯家街道鱼滩居委 |
|
10 |
冯家街道照耀居委 |
|
11 |
冯家街道桂花居委 |
|
12 |
蓬东乡麻田村 |
|
13 |
蓬东乡彭东村 |
|
14 |
蓬东乡蓬勃村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