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3-00113
  • 发文字号 黔江总林长办发〔2023〕18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09-28
  • 发布日期 2023-10-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长、林长办,各片区林长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总林长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具体安排,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实现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根据《重庆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准确理解“两山论”和森林“四库论”等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在全市统筹生态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在更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高水平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中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中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至2023年,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并得到持续巩固。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构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以及八面山、正阳山、灰千梁、麒麟盖、五福岭、武陵山、三塘盖集中连片林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国家储备林工程、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森林防火基础设置和森林质量得到系统提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任务目标全部完成。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全区森林数量进一步巩固,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至2027年,林长制实现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最后一米”责任全面压实,林长智治能力大幅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林业灾害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储备林工程、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林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三、重点任务

结合黔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五绿”并举为抓手,以“五大体系”为支撑,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体制机制实现迭代升级、实践成效得到全面跃升。

(一)夯实“管绿”根基,建立健全林长制“五大体系”

1. 巩固提升组织运行体系。巩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林长办横向协调、纵向抓总作用,全面推行基层林长办标准化建设。细化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和工作任务,建立完善林长履职跟踪提示、定期调度机制。深入推广“林长+”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总林长办、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各乡镇街道)

2. 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林长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林长制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序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运行评估和废改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系列市总林长令,确保林长制相关堵点、难点、痛点、焦点问题协调好、解决好、落实好。(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司法局)

3. 优化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常态化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考核,完善细化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建立下级林长向上级林长年度述职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半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优化完善林长制争先创优赛马比拼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总林长办、区林业局、区考核办,各乡镇街道)

4. 持续完善基层执行体系。全面推行“一长三员”(村级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指导员)基层管护体系,压实末端末梢“最后一米”责任。提升网格护林员履职能力,建立“巡防护”一体多能护林员队伍,加强尽责考核。网格化落实护林员巡护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及巡护频次。(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5. 落实“智慧林长”支撑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工作部署,做好“智慧林长”应用实践。指导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按要求入网,高效推动“智慧林长—森林防火一件事”迁移工作。由点及面,全面融入重庆市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打造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林长智治体系。(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各乡镇街道)

(二)显化“增绿”质效,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6.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适时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市上年度任务分解,保质保量完成各年度营造林和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7. 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加快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防火复合隔离带建设等营林任务,分类分步实施森林质量提升。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按照市上年度任务分解,按时保质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任务。(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8. 深入挖掘绿化潜力。科学统筹“三生”空间,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的关系,加强绿化用地和绿化成果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绿色示范村创建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生态空间灭荒山、补天窗;生产空间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生活空间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厚植绿色底色。(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三)突出“护绿”重点,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9.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科学编制并实施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严格保护天然林,强化公益林管护。严格保护天然林,强化公益林管护。科学编制实施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管理和保护,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全面推广“小微湿地+”模式。(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0. 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总体规划编制,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分级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11. 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及研究力度,建立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持续实施一批生物多样性过程。建立台账、创新措施,切实加强古树名木及其生境保护。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性培育、繁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积极防控野生动物致害风险,依法实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强化涉林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黔江海关,各乡镇街道)

(四)激发“活绿”动力,加快推动生态美百姓富相统一

12.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鼓励国有林场等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集中流转林地的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探索林农按林地占地分配流转收益。积极开展森林、湿地、草原等林业碳汇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13. 大力发展生态富民产业。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优势产业,融合壮大林业一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积极发展蚕桑、中药材、茶叶、林果等特色经济林,规范引导森林旅游康养健康发展。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林业生产经营,完善流转补偿、劳务报酬、入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持续提高林农收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14. 积极开展林业碳汇产品开发。推荐森林碳汇计量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将林业碳汇项目纳入碳市场交易范围。着力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协同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探索开展森林、湿地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多种交易模式。有序推进森林分类经营。(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五)严格“守绿”举措,筑牢安全底线、生态红线

15. 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全面落实第3号市总林长令部署,深入实施疫情精准检测、疫木集中除治、疫源封锁管控、健康森林保护、疫情防控保障“五大行动”,高效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各项既定任务目标。落实区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小班“三包”模式,或者推行除治队3—5年绩效承包模式,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疫木无害化处置“三见一诺”闭环管理机制。学习借鉴纯林带状改培试点经验,优化林分结构。(责任单位: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6. 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持续落实第2号市总林长令精神,编制实施林区专项规划,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和森林质量双提升。强化防火物资装备储备,加大综合阻隔网、“以水灭火”系统建设力度,规范落实禁火令、封山令制度,严控火源进山入林,全面推广应用林火视频监控等智慧防火系统。加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国有林场森林山地消防专业队、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以及村社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建设。坚持防灭一体,密切应急、林业、气象、农业、旅游、民政、电力、通信、能源、公安等部门协同,强化预案管理,做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机制,实现严防早知快处、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7. 持续巩固森林资源“四乱”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第1号市总林长令成果,学习借鉴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经验,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森林督查等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等整改整治。深化林业、公安、法院、检察院协同协作,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高效落实林长制,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统筹谋划,画好施工图,列出时间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出效果。

(二)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各级林长“885”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赛马比拼、动态晾晒,加速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强化闭环落实,压紧夯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三)强化考核奖惩。发挥好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统筹实施好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的履职情况考核奖惩工作,将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结果运用,相关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依托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林长公示牌推进林长制信息公开,探索推出公众参与林长制新途径新方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及科普场馆资源,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不断推广辨识度高、推广价值大的标志性成果。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任务分解表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