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黔江区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 事项清单(第一批)和黔江区审批服务“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0〕6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黔江区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
事项清单(第一批)和黔江区审批服务“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效能,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零材料”清单》)和《黔江区审批服务“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引导
《“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区级指导(实施)单位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窗口、公开公示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解读,扩大办事群众对《“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的知晓度。对清单所列事项在当前办理渠道、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区级指导(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并加强对涉及乡镇、街道办理事项的指导培训,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相应的渠道、方式进行办理。
二、优化办事流程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重新梳理编制服务指南,完善“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事项的实施清单,实现服务指南线上线下内容一致、同源发布,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同步办理,顺利推进《“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实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实行动态管理
区级指导(实施)单位要对《“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逐步扩大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范围、减少审批服务“跑动”次数,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其中,对未纳入《“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实现区、乡两级审批服务事项100%纳入《“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
《“零材料”清单》和《“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区级指导(实施)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反馈,或向区行政服务中心请求指导、协助。
附件:1.黔江区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清单(第一批)
2.黔江区审批服务“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20年版)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