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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置?
不可以。安置地人民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如何发放?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从部队停发工资的当月起至政府安排工作的当月止),由接收安置地所在区县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费。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其工龄如何计算?
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的退役士兵有什么政策规定?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 年11月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现役虽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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