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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民政局】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有哪些?
具有本区户籍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哪些情形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人均总值,超过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二)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含C、D级危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
哪些特殊情况能以单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区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
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但应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也可以通过“重庆救...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收入、财产、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符合三类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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