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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住房城乡建委】
有证房屋及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其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区《补偿标准》规定:室内装修简装修:350(含)元/平方米,中装修:450(含)元/平方米,精装修:500(含)元/平方米。房屋征收当事人按本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例:被征收人确定为300平方米,室内装修为简装修(300×350=105000元)。
室内装饰装修是按什么面积作为补偿基数?
答:室内装饰装修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和按规定享受最低住房保障政策补足部分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若有经认定后的合法建筑面积,则同样作为基数计算后补偿。
被征收房屋是非住宅,是否都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第四十六条规定:非住宅房屋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需要满足如下条件:在征收项目公布前2年内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及完税凭证。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6%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自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通知接房之日止,每月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提供了临时周转房或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
物业服务人对小区内的违停车辆是否具有执法权?
1.《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管理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行使行政管理职责,但是,应当依法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2.《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
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水、电、气三表未动,也未产生垃圾,是否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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