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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农业农村委】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凡违反规定非法垂钓的,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
禁止使用哪些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1〕9号)文件内容,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四)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五)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
什么是休闲垂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1〕9号)文件内容,休闲垂钓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指垂钓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二是指垂钓行为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三是指垂钓的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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